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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考核] 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计量室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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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06: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计量室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计量室的管理。
2  管理职能
2.1  职能
2.1.1  计量室在生产技术部的统一指导下,委托各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各所在部门应支持计量室履行计量管理工作。
2.1.2  生产技术部是全厂计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计量专责人负责计量管理工作,对计量室的人员进行指导、检查、监督,是计量技术负责人。
2.1.3  生产技术部负责履行本标准的贯彻执行,对计量室管理进行组织、检查、监督。
2.2  职责与分工
2.2.1  生产技术部职责
2.2.1.1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计量检定的指示和规定,对全厂计量检定工作实施监督。
2.2.1.2  协调全厂各部门之间有关计量室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2.2.1.3  监督监察全厂计量室管理工作的情况。
2.2.1.4  负责制定计量室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2.1.5  负责制定本厂计量建标的发展规划。
2.2.2  部门计量管理员、计量室负责人职责。
2.2.2.1  部门计量管理员在生产技术部指导下,对本部门的计量室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2.2.2  计量室管理员在部门计量管理员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计量室的管理工作。
2.2.2.3  各级计量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计量法令、政策和计量技术业务,了解生产情况,不断提高计量室管理水平。
2.2.2.4  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计量检定人员的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积极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2.5  对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负责制定校准方法,报生产技术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2.3  权限
2.3.1  生产技术部有权检查、监督各部门计量室的管理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2.3.2  生产技术部有权对各部门计量室的管理工作提出奖惩考核意见。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山东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2001—07—20批准                              2001—08—01实施

3.1  管理工作内容与质量要求
3.1.1  计量室是我厂计量技术机构,分为计量标准室和仪表检定室二级。
3.1.2  由生产技术部设置热工计量标准室、电测计量标准室及长度计量标准室。计量标准室负责最高计量标准安装、使用、保管、维护、考核申请,负责检定有关仪表检定室的计量标准器具测试仪器。电测仪表包括频率表、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电能表、电桥、兆欧表、电阻箱、万用表等。热工仪表包括精密压力表、工作用热电偶、热电阻及各种温度计等。长度表计量器具包括游标卡尺、百分尺、千分尺等。
3.1.3  热工队、电气队、化学专业分别设立统一管理的仪表检定室,由有关班阻使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检定、测试生产现场用工业仪表。
3.1.4  所有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4.1  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具有有效的检定证书。
3.1.4.2  具有符合规定所需的环境条件。
3.1.4.3  具有符合等级,经考核合格持有检定人员证的人员。
3.1.4.4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3.1.5  计量标准室及仪表检定室负责人的管理内容
3.1.5.1  负责本厂各种计量标准装置的建标及复查换证准备工作,负责本专业计量标准器具、测试仪器的统一送检工作。
3.1.5.2  外借仪器均应进行登记,借前、借后对仪器状况进行检查。
3.1.5.3  负责计量标准室的技术文件保管。计量标准装置及附件说明书、操作规程、检定规程、标准装置考核证书、建标报告、标准装置履历表、检定证书等齐全。属固定资产的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1.5.4  按时统计上报计量标准器具周检情况,计量标准器具的周检率要达到100%,周检合格率要达到100%。
3.1.5.5  负责各种计量检定、测试印章的管理。
3.1.6  各专业仪表检定室(班组)的计量人员工作内容
3.1.6.1  在部门主管领导及计量管理员指导下,按检修计划及周检计划完成检修、检定、测试任务,认真填写、整理各种检定报告、测试报告。
3.1.7  部门计量管理员管理内容
3.1.7.1  要按时完成计量器具抽检计划并上报抽检情况,抽检合格率要达到98%。
3.1.7.2  检修结束10日统计上报本次检修的周检率及周检合格率,并将周检情况输入微机。
3.1.8  计量室的工作制度
3.1.8.1  计量室内需保持清洁卫生,出入更衣换鞋,不得将雨衣,雨伞等潮湿物品带入室内,不准在计量室内吸烟、吃零食,大声喧哗。
3.1.8.2  被检定仪表须经清扫无尘后方可入室检定,进行检测时,精力集中,不得闲谈,不准打闹,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3.1.8.3  计量室仪器未经允许不得移动或携出室外。仪表检定必须在计量室内进行。

3.1.8.4  工作拖鞋、衣服,不得随意穿出室外,窗户不得随意开启,以保证计量标准室温度       20±2 。c,其它仪表检定室温度20±5 。c。相对湿度不大于80% ,洁净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3.1.8.5  每天工作完毕,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校验台。计量室内仪器、仪表、导线应干净整洁,摆放整齐。经常进行卫生清扫。室内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
3.1.8.6  进出计量室要随手关门,下班切断电源、水源、气源,以保证安全。
3.2  标准计量器具的周检制度
3.2.1  标准计量器具须按规定的计划日期送有关计量标准或送上级检定机构检定,需提前检定时应及早申请。
3.2.2  送检标准计量器具须整洁完整,无污垢。计量标准器具检定后应粘贴合格标记,注明有效期及检定员。
3.2.3  标准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原始记录应保存五个连续的检定周期。
3.3  检定证书、测试报告的审核制度
3.3.1  被检定仪表调整前应做好调前记录。
3.3.2  检定报告(原始记录)填写应整洁完整,误差计算符合要求。检定结论明确。
3.3.3  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后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3.3.4  检定报告(原始记录)应妥善保管五个连续周期,检定证书要随下次送检时一起送检定单位,不得丢失。
3.3.5  检定证书、测试报告须有检定员签名,班长或技术员(须有检定员证)审核认可,部门主管签字。检定证书、测试报告应加盖“检定专用章”或“测试专用章”。
3.3.6  属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上应加盖“强检”章。
3.3.7  现场抽检、比对及无检定规程的一律出具测试报告。
4  检查与考核
4.1  检查
4.1.1  标准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面都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化管理机构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1.2  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按本标准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的管理内容实行标准化管理,达到标准的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4.2  考核
对违反本标准的各项条款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厂经济考评委员会给予经济处罚。
发表于 2020-11-18 15: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不错的东西!感谢楼主的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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